關于限制“亮黃碼”“帶星碼”人員進入部分場所的通告
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,為進一步強化公共場所疫情防控,落實落細疫情防控措施,市委領導小組(指揮部)決定,對健康碼中被賦予“亮黃牌”人員和行程碼有市外旅居史“帶星碼”的人員實行限制進入部分場所措施。
1、如果7天內沒有核酸檢測陰性記錄,掃場所碼時健康碼二維碼下方第一行核酸檢測標牌會變成黃色,即“亮黃牌”:如果14天內去過的城市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或被調整為中高風險,行程碼則會帶星號,即“帶星碼”。
2、嚴格限制“亮黃牌”“帶星碼”人員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(醫療衛生機構除外),包括機關單位、政務服務大廳、學校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文化館、養老服務機構;餐飲單位、賓館、酒店、民宿、商場、超市、農貿市場、藥店、文化娛樂場所、旅游景點;各類企業、建設工地、交通站點、交通場站出入口等場所:冷鏈食品、物流快遞等重點生產、加工、運輸等場所:其他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經營性服務、人員出入較多的場所等。嚴禁乘坐公交車、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。對確需入(返)我市執行公務的“帶星碼”人員,在滿足“所屬單位能夠履行主體管理責任、本人能夠定期進行核酸檢測、14天內未到中高風險地區和封閉管控區、在我市駐留時間不超過48小時”的條件下,持48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(每次間隔24小時)陰性證明,履行報備、測溫驗碼等措施后進入我市,抵達當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的,可以按規定程序入住賓館、酒店、民宿。
3、各公共場所經營者務必按照要求,在“掃碼、測溫、驗碼(健康碼、行程碼、場所碼)、戴口罩”的基礎上,加強對“亮黃牌”“帶星碼”的人員的管控,一旦發現,禁止進入,同時迅速向主管部門、社區和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。對不服從管理的,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4、各縣區(開發區)、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“亮黃牌”“帶星碼”人員的排查管理、信息收集、宣傳引導等工作。各縣區(開發區)要嚴格履行屬地責任,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,加強本轄區、本領域內“亮黃牌”“帶星碼”人員進入上述場所情況督導檢查,對違反本通告的場所依法整頓,對行業主管部門、場所管理人員嚴肅問責。
5、公共場所、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要嚴格落實場所管理責任,嚴格限制“亮黃牌”“帶星碼”人員進入管理區域。違反規定,未落實管理責任的,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6、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
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
2022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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